question-icon 公共产权房是否属于公民的财产权?

我买了套公共产权房,一直不太确定这房子在法律上算不算我的财产。我平时住在里面,也承担相应费用,但又不是完全拥有它。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公共产权房到底属不属于我的财产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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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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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产权房一般是指共有产权住房,它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由保障对象家庭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从法律上来说,公民对于公共产权房拥有部分财产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在公共产权房的模式下,公民与政府等主体按份共有该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公民作为公共产权房的按份共有人之一,对自己所享有的份额是具有财产权的。 具体而言,公民可以对自己份额内的房屋权益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等。比如可以居住在房屋内,也可以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将自己份额对应的权益进行出租等获取收益。但是,对于房屋的处分等重大事项,需要按照与其他共有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进行。如果要出售公共产权房,通常要遵循相关政策和与政府等共有人的约定,所得收益也会按照产权份额进行分配。所以,公共产权房部分属于公民的财产权,公民拥有的是其在该房屋中所占份额对应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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