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产权在租赁期间是否有效?
我把自己的房子出租了,签了几年的租赁合同。现在有人问我这个房子的产权情况,我有点担心,在租赁期间我出租房子的这个产权还有效吗?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想知道我在租赁期内对房子的产权权益会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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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出租产权”这个概念。简单来说,房屋产权是指房屋所有者对房屋所拥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当房屋所有者将房屋出租时,其实是把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在一定期限内让渡给了承租人,但房屋的产权依然归属于出租方。 从法律依据上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就表明,在租赁关系中,出租方转移的是租赁物的使用和收益权,而并非产权。 在租赁期间,出租方的产权是完全有效的。虽然承租人获得了房屋的使用权,但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改变。出租方依然可以对房屋进行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处分,比如将房屋转让等,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也就是说,即使房屋在租赁期间产权发生了转移,新的产权人也不能随意终止原有的租赁合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依然受到保护。 同时,出租方也享有对房屋的收益权,除了收取租金之外,如果房屋遇到拆迁等情况,拆迁补偿等权益也是归属于产权人的。所以,在租赁期间,出租方的产权不仅有效,而且其合法的产权权益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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