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停访息诉之后再信访是否可行?
我之前和相关部门签订了停访息诉协议,但后来发现问题还是没解决好。我现在想再次信访,又担心之前签了协议不能再去。想问问签订停访息诉之后再信访到底行不行,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
展开


首先,停访息诉协议是信访人与相关部门之间达成的一种约定,信访人承诺不再就特定事项进行信访,而相关部门会按照协议约定对信访问题进行处理。从一般意义上来说,签订了停访息诉协议,意味着信访人自愿放弃继续信访的权利,应当遵守协议约定。 不过,这并不绝对禁止信访人再信访。如果出现了新的情况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原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信访人还是有权利再次信访的。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 但是,再次信访时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据。如果只是随意违反停访息诉协议而无理信访,相关部门可能不会再受理,甚至可能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于信访人来说,应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不能滥用信访权利。所以,在决定再次信访前,信访人最好评估一下是否有足够的理由和证据,以确保信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