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法规定工伤鉴定具体应该怎样走?

我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现在想要进行工伤鉴定,但是不清楚具体的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我想知道从申请到最终出结果,每一个环节都有哪些注意事项,以及如果对结果不满意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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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鉴定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工伤认定申请环节。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规定。 接着,在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就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这一流程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相关内容。 最后,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相关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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