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通知金需要缴纳个税吗?
我最近从公司离职,公司给了我代通知金。我不太清楚这笔钱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不知道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希望了解一下代通知金在税收方面的具体要求,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能说明是否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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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是否要缴纳个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而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突然失去工作时,有一定的时间和资金来应对生活和寻找新的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代通知金从性质上来说,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但是,国家税务总局也有相关规定,如果代通知金的数额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例如,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5万元,那么3倍就是15万元。如果您获得的代通知金是12万元,没有超过15万元,那么这12万元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如果代通知金是20万元,超过15万元的部分,也就是5万元,需要单独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判断代通知金是否缴纳个税,关键是看代通知金的数额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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