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卖房是否需要夫妻双方签字?

我名下有套房子,是婚后和爱人一起买的。现在我想把房子卖了,可爱人不太愿意。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卖房是不是一定要夫妻双方都签字才行?不经过爱人同意直接卖会有啥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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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判断卖房是否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关键在于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例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对于房产,如果是婚后购买,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卖房一般需要夫妻双方签字。这是因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处分中,通常视为全体共同共有人,所以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同意才能进行房屋买卖交易。 若未经过夫妻另一方同意擅自卖房,这种情况下,如果第三人是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那么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不知情的一方有权请求处分方赔偿损失。不过,如果第三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比如明知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未取得另一方同意仍购买,那么不知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然而,如果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所有权人单独卖房时,通常不需要另一方签字。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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