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卖房时是否需要配偶签字?
我有一套婚前买的房子,最近想卖掉。但身边有人说卖房可能需要配偶签字,我不太清楚这方面规定。想了解一下,我这种婚前房产卖房时到底需不需要配偶签字呀,是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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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卖房时不需要配偶签字。这是因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所有者有权自主处置,无需他人准许。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卖房时就可能需要配偶签字: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将该婚前房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等,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此时卖房就需要配偶签字同意 。 另外,如果婚前房产在婚后存在共同还贷等情况,导致房产增值部分或者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出售的时候可能就需要配偶同意或者签字了。要是只出售婚前房产的原本价值部分,并且能够清楚地区分是婚前个人财产,通常不需要配偶签字 。但具体情况还得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的交易情况来确定。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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