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去名字是否要交税?


房产证去名字是否要交税,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房产证去名字通常有三种常见方式,分别是赠与、买卖和继承。不同方式下,税收情况有所不同。 如果是通过赠与方式去名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契税。赠与房产属于转移房屋权属的行为,受赠方需要缴纳契税,税率一般为3% - 5%,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此外,可能还会涉及到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赠与房产的双方都需要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要是通过买卖方式去名字,那就和正常的房屋买卖一样,涉及到多种税费。卖方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上广深地区的非普通住房除外)。还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若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按照财产转让所得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一般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缴纳。买方则需要缴纳契税,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上广深地区暂不适用此二套房契税优惠政策)。同时买卖双方也都要缴纳印花税。 而如果是因为继承去名字,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但是,可能会有一些登记费用等小的支出。 所以,房产证去名字是否交税以及交多少税,要根据具体采取的方式以及实际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