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分割过户需要缴税吗?
我和我配偶打算分割财产并办理过户,不知道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缴税。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担心会有一些隐藏的税务问题。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夫妻财产分割过户到底要不要缴税,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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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分割过户是否缴税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夫妻财产分割,就是在夫妻关系解除或者其他特定情况下,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的行为。过户则是把财产的所有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或者重新确定所有权归属。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其中就包括离婚财产分割。也就是说,如果是因离婚导致的夫妻财产分割过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是暂免征收营业税的。 再看契税方面,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对于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第四项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时,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离婚财产分割也属于这种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不过,如果不是因为离婚,而是其他原因进行夫妻财产分割过户,比如婚内约定财产归属并过户等,可能就需要按照正常的财产转移来确定是否缴税。具体的税务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的财产类型、当地的税收政策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如果遇到不确定的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或者专业的税务顾问,以确保准确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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