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资是否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我最近做了份临时工,拿到工资后有点疑惑,这临时工资需不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也不知道申报和不申报会有什么影响,想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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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资是否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个人所得税,它是国家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果临时工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临时工取得的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为其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若临时工与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偶尔提供劳务,其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这种情况下,支付劳务报酬的单位或个人同样是扣缴义务人,应按劳务报酬所得为临时工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所以,不管是哪种情况,临时工资通常都是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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