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租期到了有默认续租的说法吗?
我租的房子租期快到了,我没和房东说是否续租,房东也没提。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会不会默认续租呢?我担心自己没明确表态,到时候会有麻烦,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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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租房租期到了是存在默认续租这种情况的。这里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叫“不定期租赁”。 不定期租赁就是指租赁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租赁形式。当租房的原租赁期限届满后,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并且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这就形成了默认续租,也就是转化为了不定期租赁。 在不定期租赁的情况下,虽然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仍然要按照原来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但是双方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过,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承租人一定的时间去寻找新的住处或者做其他安排。所以,如果遇到租期到了但没有重新签订续租合同,而继续使用房屋的情况,就要清楚自己处于不定期租赁状态,可能面临随时被要求搬走或者自己随时搬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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