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房产归一方过户需要收费吗?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房产协商归我。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把房产过户到我名下,会不会产生费用呢?具体有哪些费用要交?想弄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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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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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归一方过户是否要钱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法律概念。离婚房产过户,简单来说,就是在夫妻离婚后,按照双方的约定或法院的判决,将原本登记在双方或一方名下的房产,变更登记到其中一方名下的行为。这一行为在法律上涉及到物权的变更,而物权的变更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在离婚房产过户时,会涉及到一些费用问题。如果是因夫妻离婚而导致的房产过户,这属于共有财产的分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也就是说,在契税这一块,是不需要缴纳费用的。 不过,还是可能会有其他费用产生。比如,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这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缴纳的费用,用于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另外,可能还会有一些制作新房产证的工本费等小额费用。 此外,如果在离婚过程中涉及到房产评估等情况,还可能会产生评估费用,评估费用的具体金额会根据房产的价值和评估机构的收费标准来确定。总之,虽然契税等一些税费在离婚房产过户时可以免征,但还是可能存在不动产登记费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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