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放弃继承的房产给母亲后出售是否有个税?
我家里有套房产,原本我有继承权,但我放弃了,让房产归母亲。现在母亲打算把这套房子出售,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出售房产会不会产生个人所得税啊?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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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个人所得税在房产交易中,是对个人转让财产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在子女放弃继承房产,房产归母亲所有后母亲再出售该房产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以免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如果母亲满足自用该房产达5年以上,并且该房产是母亲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这两个条件,那么出售这套房产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要是不满足上述条件,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般来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这里的财产原值就是母亲取得这套房产的成本,合理费用包括转让房产过程中缴纳的相关税费等。所以,子女放弃继承的房产给母亲后出售是否有个税,要依据母亲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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