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买房协议不公证是否有效?
最近和朋友打算一起买房,签了共同买房协议,但没去公证。心里就犯嘀咕了,不知道这样的协议能不能起到法律作用。想了解下不公证的共同买房协议在法律上到底认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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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买房协议不公证也是有效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共同买房协议本质上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所谓民事合同,就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共同买房的情境中,协议明确了各方在购房这件事情上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各自的出资比例、房屋的共有方式等。 其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签订协议的各方必须是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比如年满十八周岁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二是意思表示真实,即签订协议是各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三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只要共同买房协议满足这些条件,即使没有经过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对协议各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公证只是一种对协议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方式,起到增强协议公信力的作用,但并非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在实际生活中,公证后的协议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更容易被认可和执行,但不公证并不影响协议本身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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