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居住权没有登记是否有效?

我和别人签订了居住权协议,但是还没去做登记。现在有点担心这个居住权有没有效,要是没效的话我就赶紧去登记。想问下居住权没有登记到底有没有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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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登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就意味着,居住权的设立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如果没有进行登记,那么居住权是不会产生法律效力的。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居住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具有对世性和排他性。登记制度是为了将居住权的设立、变更、消灭等情况向社会公开,使第三人能够知晓权利的存在状态,从而保障交易安全和物权的稳定性。若居住权不进行登记,外人很难知晓该住宅上是否存在居住权,这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纠纷和矛盾。 比如,房屋所有权人在没有登记居住权的情况下,将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第三人,第三人基于对不动产登记簿的信赖而购买了房屋。如果居住权没有登记,那么第三人就没有义务承认居住权人的权利,居住权人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所以,为了确保居住权的有效性和自身权益的实现,设立居住权时一定要及时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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