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年终奖金是否属于全年的累计奖金?
我拿到了一笔一次性年终奖金,不太清楚它和全年累计奖金是不是一回事。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它们有没有明确的界定,二者有什么区别呢?这关系到我对这笔收入的理解和后续可能涉及的税务等问题,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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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年终奖金和全年累计奖金在概念上有一定差异。一次性年终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这种奖金通常是在年末一次性发放,是对员工一年工作表现的一种集中奖励。 全年累计奖金则范围更广,它可以是一年中各个时间段发放的奖金累计总和。比如,有些企业会在季度末发放季度奖金,这些季度奖金加上年终奖金等所有奖金加起来就是全年累计奖金。 从法律规定来看,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规定对一次性年终奖金的计税方式有明确说明。在2023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相关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而全年累计奖金如果是分别发放,可能会按照不同的发放时间分别计税。 所以,一次性年终奖金只是全年累计奖金的一部分可能形式,并非所有的全年累计奖金都等同于一次性年终奖金。在实际情况中,企业的奖金发放形式和税务处理都应该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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