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购房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最近打算买房,看到一套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房子,有点心动但又怕有问题。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购房明显低于市场价这一块是怎么规定的,有什么司法解释吗?我这种情况会不会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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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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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当涉及购房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情况时,会关联到多个法律概念和规定。 首先,从民事法律行为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卖家利用购房者对市场价格不了解等情况,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让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那么购房者在发现后,如果符合显失公平的条件,是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的。 其次,在涉及房屋交易中可能存在的第三人权益保护方面,如果房屋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而卖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出售房屋,损害了债权人等第三人的利益,第三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权利。例如,《民法典》中的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如果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另外,对于司法实践中“明显低于市场价”的认定,一般会参考当地同类房屋在一定时间内的市场交易价格,结合专业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等综合判断。通常认为,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 所以,当遇到购房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情况时,购房者要谨慎对待,充分了解房屋的相关情况,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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