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离职证明需要手写还是打印?
我在幼儿园工作,现在准备离职,公司说给我开离职证明。我有点疑惑,这个离职证明是需要手写呢,还是打印就行?不知道在法律上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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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对于幼儿园离职证明是手写还是打印并没有严格的规定。也就是说,手写的离职证明和打印的离职证明在法律效力上是一样的,都能起到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作用。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为劳动者出具的书面证明文件。它的主要作用是证明劳动者已经与原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以便劳动者在寻找新的工作、办理社保转移等事项时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里强调的是用人单位要出具证明,但并未对证明的书写方式(手写或打印)作出要求。 不过,虽然手写和打印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打印的离职证明通常更加规范、清晰,也便于保存和识别。而手写的离职证明,如果书写不清晰、规范,可能会给后续的使用带来一些不便。 所以,幼儿园在开具离职证明时,无论是选择手写还是打印,关键是要确保证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含法律规定的必要信息,如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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