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它能让双方在比较友好的氛围中解决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流程。 首先是申请与受理阶段。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调解申请。需要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的5日内,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就会受理该案件,并通知申请人;如果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也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接着进入调解前的准备环节。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会确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员会对案件进行初步的了解和分析,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同时,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后,仲裁庭也会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这一系列准备工作都是为了让仲裁庭能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为调解做好准备。 然后就是调解阶段。仲裁庭会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仲裁员会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调解方案进行协商和讨论,如果双方都同意调解方案,就会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要按照协议履行。若调解不成,仲裁庭就会及时进行仲裁裁决。这一阶段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最后是制作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如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要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仲裁庭会及时作出仲裁裁决。仲裁裁决书同样要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等内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就发生法律效力。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和第五十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