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有哪些步骤?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是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它有着明确的步骤。 首先是申请与受理阶段。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调解申请。申请时,要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书,里面要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信息、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就会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并确定仲裁调解的时间和地点。 接着进入调解准备阶段。仲裁委员会会安排仲裁员负责该案件的调解工作。仲裁员会在开庭前对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研究,了解争议的焦点和基本情况。同时,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做好参加调解的准备,包括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等。 然后是调解进行阶段。在调解过程中,仲裁员会先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了解他们的诉求和理由。之后,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双方进行劝导和协调,提出调解方案。调解方案会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和诉求,尽量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在这个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进行协商。 如果双方在调解过程中达成了一致意见,就会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要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委员会就会及时作出仲裁裁决。仲裁裁决是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