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仲裁准备开庭,如果当事人去世了,该怎么办?

我这边遇到一个劳动仲裁的案子,准备开庭了但当事人却不幸去世了。现在不知道这个仲裁还能不能继续下去,当事人的权益该怎么保障,他的继承人能不能接着参与仲裁,所以想了解下具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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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劳动仲裁准备开庭时,如果当事人去世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首先,若当事人提出的仲裁理由成立,那么其应得的经济补偿金等权益属于其生前合法个人财产。例如,若劳动者是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申请仲裁,该应得工资就是其合法财产。 其次,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此时应中止仲裁程序。等待当事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表明是否愿意参与到仲裁中来。第一顺位继承人通常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再者,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决定参加仲裁,那么仲裁程序就能继续进行。例如,继承人可以继承当事人在仲裁中的权利,继续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 另外,如果是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其近亲属还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相关待遇,并可在仲裁中要求支付这些因工死亡待遇。 总之,当事人去世后,其合法权益可以由继承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继续主张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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