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仲裁期限具体时长是多少呢?

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劳动争议时,想知道从争议发生到申请仲裁的时间限制,以及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的时间规定。比如在工资拖欠、合同纠纷等情况下,具体的仲裁期限怎么算,希望能得到清晰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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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劳动仲裁相关规定中,涉及到两个不同的期限概念,需要分别来看。 首先是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这个时效期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例如,公司无故拖欠工资,从员工知道公司拖欠工资这个行为开始计算,一年内都可以申请仲裁。 其次是仲裁裁决的期限。一般情况下,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这意味着,正常情况下仲裁委员会要在45天内给出裁决结果,特殊情况最多也不会超过60天。 需要注意的是,之前的《劳动法》曾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但目前已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执行,即申请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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