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是否需要缴纳社保?
我和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在这工作期间,公司没给我缴纳社保。我不太清楚在劳务关系里,公司有没有义务给我交社保,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劳务关系缴纳社保是怎么规定的,我这种情况公司应不应该给我交社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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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是不同的概念,在是否需要缴纳社保的问题上规定也不一样。 首先,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简单来说,就是一方出劳动力干活,另一方给钱。这种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各自独立、地位平等。比如家庭请的钟点工,或者企业临时雇佣的搬运工等,都属于劳务关系。 而缴纳社保通常是在劳动关系中才有的要求。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关系里,劳动者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这里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而劳务关系中的人员并不在这个强制参保的范围内。所以一般情况下,劳务关系不需要缴纳社保。 不过,如果双方在劳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需要缴纳社保,那么提供劳务的一方就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对方缴纳。但这不是基于法律强制规定,而是基于双方的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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