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出让土地拆迁如何补偿?


挂牌出让土地拆迁的补偿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首先,要明确补偿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含以下几个重要部分: 一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是对房屋本身价值的评估补偿,会综合考虑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具体金额。例如,位于繁华地段的房屋,其价值通常会比偏远地段的高。 二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搬迁补偿用于弥补被拆迁人因搬家产生的费用,比如搬运家具等物品的费用;临时安置补偿则是保障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过渡期间有合适的居住地方,要是自行租房,会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相应的租金补贴。 三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房屋是用于经营的,并且有合法的营业执照,那么会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来确定补偿金额。比如一家生意不错的商店,因拆迁导致一段时间无法营业,就会得到相应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此外,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等情况。 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在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对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就包含了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包含在房屋的价值之中 。 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的补偿,包括建筑物的重置成本价、装修装饰补偿等。建筑物重置成本价就是重新建造与被拆迁房屋相同结构、功能的房屋所需的成本,装修装饰补偿则是对房屋内部装修价值的评估补偿。 相关概念: 房屋重置费:就是重新建造与被拆迁房屋相同结构、功能的房屋所需的成本。 停产停业损失:因房屋被征收导致经营活动无法正常开展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临时安置补偿:为保障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过渡期间的居住需求而给予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