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税费计算公式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涉及的税费种类多样,不同税费的计算公式也有所不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土地使用权税费及其计算公式。 首先是城镇土地使用税。这是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 适用税额。这里的适用税额是由各地政府根据不同区域情况确定的,一般大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在 1.5 元至 30 元之间,中等城市在 1.2 元至 24 元之间,小城市在 0.9 元至 18 元之间,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在 0.6 元至 12 元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其次是土地增值税。它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增值额 × 适用税率 - 扣除项目金额 × 速算扣除系数。增值额 = 转让房地产收入 - 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等。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系数根据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不同而有所不同,比率未超过 50% 的部分,税率为 30%,速算扣除系数为 0;比率超过 50% 至 100% 的部分,税率为 40%,速算扣除系数为 5% 等。相关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另外,契税也是在土地使用权转移时可能涉及的税费。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 × 税率。计税依据一般是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税率通常在 3% - 5% 之间,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