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房租滞纳金按什么标准收取?
我租了套房子,因为资金周转问题,这个月房租晚交了几天。房东说要收我滞纳金,可我也不清楚该按啥标准来收。我担心房东乱收费,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拖欠房租滞纳金到底是按照什么标准收取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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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滞纳金”这个概念一般适用于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时加收的款项,在房屋租赁这种民事法律关系中,准确的说法应该是“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在房屋租赁中,关于拖欠房租违约金的标准,主要依据合同自治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也就是说,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拖欠房租时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或者计算方式,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 不过,法律也对违约金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一般来说,当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时,可能会被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拖欠房租的违约金标准,那么房东可以要求租客赔偿因拖欠房租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通常包括资金占用损失等,例如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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