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需要添加什么内容?
我打算和别人签一份租赁合同,但是不太清楚合同里除了基本的条款,还需要添加些什么内容,担心合同不完整以后会有纠纷。想了解一下,在租赁合同里一般还需要额外添加哪些内容才能更好地保障双方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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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除了双方基本信息、租赁物基本情况、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常见内容外,还可以考虑添加以下内容。 首先是维修责任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在合同中可以明确约定租赁物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如果是由承租人负责部分维修,也应详细说明维修的范围和条件。 其次是违约责任条款。违约责任是保障合同顺利履行的重要内容。可以约定双方在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比如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计算方式,出租人未按时交付租赁物的赔偿方式等。《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再者是转租条款。如果可能涉及承租人转租的情况,要明确是否允许转租以及转租的条件和程序。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另外,还可以添加保险条款。约定租赁物的保险事宜,由哪一方负责投保以及保险费用的承担等,以降低因意外事件导致的风险和损失。 最后,对于租赁期满后的续租、优先购买权等问题也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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