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应包含什么内容?
我打算和别人签一份租赁合同,但不清楚合同里该写些什么。担心合同内容不完整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租赁合同必须包含哪些关键内容,哪些是可写可不写的,好让合同更规范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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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一份完整规范的租赁合同,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首先是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数量和用途。租赁物名称要写准确详细,比如是房屋、车辆还是设备等,数量要明确,用途也要在合同里约定清楚,比如租赁房屋是用于居住还是办公。这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就好比我们买东西,得先知道买的是什么、买多少以及用来做什么。 其次是租赁期限。它规定了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时间范围,有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之分。定期租赁会明确起始和结束日期,而不定期租赁则没有确定的结束时间。租赁期限对于双方安排各自事务很重要,比如承租人可以根据租赁期限规划自己的使用计划,出租人也能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收回租赁物。 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也是关键内容。租金就是承租人使用租赁物要付出的代价,支付期限要明确是按月、季还是年支付,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转账等。明确这些能避免双方在租金支付上产生分歧。 最后是租赁物维修条款。一般会约定在租赁期间,租赁物出现问题由哪一方负责维修。这关系到在租赁物损坏时,谁来承担维修费用和责任,保障租赁物能正常使用。 除了上述法定的一般条款外,双方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约定其他事项,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以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合同的顺利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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