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我和房东签了租赁合同,可房东突然说要提前收回房子,还说合同不算数。我想知道我们签的租赁合同受法律保护吗?要是受保护,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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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通常是受法律保护的。租赁合同指的是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由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它明确了双方在租赁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只要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租赁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比如房东提前收回房子,就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作为承租人,你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让你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继续使用房屋;也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比如赔偿你因为寻找新的住处而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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