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甲方把剩余房租已还给乙方后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我是乙方,甲方已经把剩余房租还给我了。我不太清楚这之后在法律上会有什么样的影响,比如我们之间的租赁关系是否就完全解除了,甲方后续还有没有权利再找我要回这笔钱之类的,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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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租返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甲方把剩余房租还给乙方后,在法律层面会产生一系列的影响。首先,从合同履行的角度来看,这通常意味着甲方对于尚未履行完毕的租赁合同中涉及房租部分的提前终止履行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甲方不再按照原来合同约定继续支付剩余租期的房租,而是以返还剩余房租的方式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当甲方返还剩余房租时,这一行为可能暗示着双方对于租赁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达成了某种一致。如果双方此前并没有就提前终止合同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那么甲方返还剩余房租的行为有可能构成违约。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等。 从双方权利义务的角度分析,在甲方返还剩余房租后,如果双方的租赁合同已经解除,那么乙方就不再有收取后续房租的权利,同时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将租赁物返还给甲方。而甲方则有权收回租赁物,并停止承担支付房租的义务。但如果租赁合同只是部分变更,比如双方协商一致缩短租赁期限,那么双方应当按照新的约定继续履行各自的义务。 此外,还需要考虑的是,如果在甲方返还剩余房租后,出现了一些与租赁相关的后续问题,比如租赁物的损坏赔偿、水电费结算等,双方仍然需要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处理。例如,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如果在租赁期间乙方对租赁物造成了损坏,即使甲方已经返还了剩余房租,乙方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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