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未实缴出资应承担什么责任?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当时承诺的出资因为一些原因一直没实缴。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要承担什么责任,会不会有很严重的后果?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股东未实缴出资是怎么规定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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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实缴出资需要承担多方面的责任。首先是对公司的资本充实责任。这意味着股东有义务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缴纳自己所认缴的出资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对其他已实缴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因为股东之间是基于公司章程和出资协议形成的契约关系,未实缴出资的股东违反了这种约定,损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其他股东有权要求未实缴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再者,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未实缴出资的股东要在其未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最后,如果情节严重,未实缴出资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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