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支付与个人支付是怎样规定的?
我去医院看病,结账时发现费用一部分是医保支付,一部分是个人支付。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具体是怎么划分的,也不知道有哪些费用该医保出,哪些得我自己掏。想了解下医保支付和个人支付在法律层面上到底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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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支付和个人支付是我国医疗费用结算的两种重要方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医保支付是指通过医疗保险基金来支付医疗费用。医疗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费用的保障。医保支付的范围通常包括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费用。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由医保基金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支付。 个人支付则是指参保人员在就医过程中,需要自己承担的那部分医疗费用。个人支付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起付线以下的费用。起付线是指医保基金开始支付医疗费用的最低标准,在起付线以下的费用需要由个人全额承担。二是医保报销比例之外的费用。即使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医保基金也可能不会全额支付,参保人员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三是超出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例如一些不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等,需要个人自行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同时,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了解医保政策,明确医保支付和个人支付的范围和比例,以便在就医时做好费用的规划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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