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案子怎么举证?


在医疗事故案子中,举证是一个关键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患者能否成功维权。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举证责任这个概念。举证责任就是在打官司的时候,当事人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拿不出足够的证据,就要承担可能败诉的后果。 在医疗事故案件里,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这意味着,患者如果认为医院存在医疗事故,要求医院进行赔偿,那么患者自己就要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患者需要证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患者和医院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简单来说,就是要证明患者在这家医院看过病。这通常可以通过挂号凭证、病历本、住院记录等证据来证明。第二,患者受到了损害的事实。比如身体受到了伤害、产生了额外的费用等。这可以用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作为证据。第三,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这是比较复杂的一点,患者可能需要借助专业的医学鉴定来证明。比如,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举证责任会发生倒置。根据《侵权责任法》(注:《民法典》施行后,相关规定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如果患者能够证明医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那么医院就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是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是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在这些情况下,由于医院存在明显的违规行为,法律规定由医院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患者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合法性就是证据的取得方式要符合法律规定;真实性就是证据要真实可靠,不能是伪造的;关联性就是证据要和案件有直接的关系,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同时,患者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证据收集,这样可以提高证据的质量和证明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