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失的司法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过失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当遇到医疗过失并想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时,一般要经历以下几个主要阶段。 首先是诉前准备阶段。在这个阶段,最重要的是收集相关证据。证据包括病历资料,这是反映整个医疗过程的重要文件,比如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还有各种收费票据,它们能证明你在医疗过程中的花费情况。此外,你还可以收集与医生、护士交流的记录,比如微信聊天记录、短信等,这些可能包含着关于医疗过程的重要信息。如果可能的话,寻找证人也是很有必要的,比如一同陪你就医的家人或朋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这些证据都是为后续的诉讼做准备。 接下来是诉讼阶段。你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是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在起诉时,要提交起诉状,起诉状中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详细陈述你的诉讼请求,比如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同时要阐述事实和理由,也就是说明医疗过失发生的具体经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然后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阶段。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也可以由一方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专家会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过失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程度等进行评估,并出具鉴定结论。这个鉴定结论对于判断医院是否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多大的责任起着关键作用。 最后是审理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鉴定结论等进行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整个上诉程序与一审类似,但二审的判决一般是终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