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每月加班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经常让我们加班,也没个限度,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用人单位每月能让员工加多长时间的班呢?我担心加班太多会影响自己的身体健康,也想了解下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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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对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时间是有明确限制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加班这个概念,加班就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正常工作任务之后,额外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这意味着,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每天安排员工加班最多1个小时。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订单突然增加等,需要员工加班赶工,每天最多加班3个小时,但即使是这样,一个月累计的加班时间也不能超过36个小时。 用人单位如果违反上述规定,随意延长劳动者的加班时间,是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超过法定时长的加班安排。如果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加班,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查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依法给予处罚。所以,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权益,保护好自己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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