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过世且无遗嘱,房屋拆迁款父亲是否有权支配?
家里的房子面临拆迁,可母亲已经去世了,还没来得及立遗嘱。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父亲能不能自己决定怎么支配这笔拆迁款呢?我想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看看这拆迁款到底该怎么处理才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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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房屋的性质。如果该房屋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屋的一半属于母亲的遗产。因为母亲没有留下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这部分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母亲的这一半遗产,父亲作为配偶、子女以及母亲的父母(如果在世)都有继承权。 对于这部分遗产,父亲不能独自支配,需要和其他继承人协商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房屋是母亲的个人财产,同样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也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分配这部分拆迁款对应的房屋价值,父亲同样不能随意支配,要和其他法定继承人共同协商确定分配方案。若继承人之间对于拆迁款的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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