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必须去公司所在区吗?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打算申请劳动仲裁。我看公司注册地在A区,但实际办公地在B区,我自己住C区。我想知道,我申请劳动仲裁是不是必须得去公司所在区啊,能不能在我住的C区或者公司实际办公的B区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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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并不一定必须去公司所在区。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了解劳动仲裁管辖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这里的“用人单位所在地”,通常指的是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地。而“劳动合同履行地”,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地点。也就是说,当你要申请劳动仲裁时,你有两个选择,既可以选择去公司注册地所在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也可以选择去你实际工作地点所在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呢?这主要是为了方便劳动者维权。因为对于劳动者来说,去实际工作地点所在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能在举证、出庭等方面会更加便利。例如,劳动者在收集工作证据时,在实际工作地点获取证据可能会更容易。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同一个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区域,而双方当事人又分别向这两个地方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法律规定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这一规定也是从方便劳动者和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的角度出发的。所以,你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对你最便利的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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