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必须由公司认定吗?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公司一直拖着不给我做工伤认定,我想自己去申请,又不确定可不可以。我就想知道工伤认定是不是必须得公司来做,我自己能不能去申请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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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并非必须由公司来进行。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的概念。工伤认定就是确定职工所受的伤害或者所患的疾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一个法定程序。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所在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就意味着,公司不主动申请工伤认定时,职工自己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有权利申请。 此外,该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所以,职工不必担心公司不申请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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