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不动产拆迁交换转移登记该如何办理?
在南宁办理不动产拆迁交换转移登记,首先要清楚办理所需材料。
需要准备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可在受理窗口打印或网上下载),这是启动登记程序的基础文件,用来记录相关登记信息。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同时要带上原件用于核对。若委托他人办理,个人委托需现场当面委托或提供公证委托书原件。被拆迁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注销证明原件,证明被拆迁房屋已完成注销手续。补偿房屋不动产权属证书,比如房屋所有权证及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征收补偿协议(拆迁交换协议书)或销售合同复印件1份 。原邕宁县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未在市国土局办理过其他登记的,要提交用地批复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购地协议)、地价款缴纳凭证等。完税凭证或减免税凭证原件1份,证明已完成相关税费缴纳或符合减免条件,还可能需要提交补充的相关材料。注意,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供原件核对,申请人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方面,单位办理流程为:受理→初审→审核→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个人办理流程是:受理→初审→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
办理时限上,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收费标准如下:登记费,非住宅550元/件、住宅80元/件(含一本证书工本费);证书工本费10元/本(每增加一位产权人加收10元工本费和5元印花税);印花税5元/本(代税局收取)。
办理地点有多个选择:中心地址在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3-1号,业务咨询电话:0771-5609391 ,业务进度查询电话:0771-5609393 ;园湖受理点在南宁市青秀区园湖路35号房产大厦,联系电话:0771-5620292 ;五象受理点在南宁市五象大道西段669号广西体育中心审批办证大厅,联系电话:0771-4733810 ;青秀受理点在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80号,联系电话:0771-5787681 。
相关概念:
不动产登记:就是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相关信息,比如所有权人、面积等记录到专门的登记簿上,这样能明确产权归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
委托书:是委托人授权他人代表自己处理相关事务的法律文件,个人委托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为保证委托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现场当面委托或公证委托的要求。
完税凭证:是缴纳税款后,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已纳税的凭证,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提供完税凭证,说明相关税费已按规定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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