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子女财产有哪些新规定?
我爸妈打算给我一些财产,有现金也有房子。但我不太清楚现在在法律上,父母给子女财产有啥新规定。比如手续怎么办,需不需要交税,给了之后能不能再要回去之类的,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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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子女财产,常见的方式有赠与和继承,在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相关规定也有了一些变化。 首先说赠与。赠与就是父母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子女。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只要父母愿意给,子女愿意要,这个赠与关系就成立了。不过,如果是不动产,比如房子,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房子赠与要办理过户登记才真正属于子女。而且,在一些情况下,父母赠与财产后是可以撤销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再说说继承。如果父母去世,子女就会涉及到继承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在父母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有权继承父母的财产。同时,《民法典》也新增了一些关于遗嘱的规定,比如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这就为父母通过遗嘱给子女财产提供了更多形式和保障。此外,关于财产赠与和继承涉及的税费问题,这属于税法的范畴,会根据不同的财产类型和具体情况有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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