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共用一堵墙的权属是怎样的?
我和邻居家共用一堵墙,现在因为这堵墙的使用和归属问题产生了矛盾。我不知道这堵墙到底归谁所有,我们各自又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两家共用一堵墙的权属是如何确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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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对于两家共用一堵墙的权属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来判定。 首先,如果有相关的合同约定,那么应按照合同来确定这堵墙的权属。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比如,两家在购房合同或者其他协议中明确规定了这堵共用墙归某一方所有,或者双方按一定比例共有,那么就以合同约定为准。这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自治的原则,即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合同一旦成立并生效,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若没有合同约定,则要看墙的建造情况。如果是一方出资建造并一直维护使用,且另一方没有异议,在一定程度上,出资建造方可能拥有这堵墙的主要权益。不过,由于是共用墙,另一方也享有合理使用的权利。这类似于民法中的添附制度,虽然墙是一方建造,但因为另一方长期合理使用,形成了一种共有或者合理使用的状态。 在没有明确证据表明墙的归属时,一般会认定为双方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则是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于共用墙这种情况,通常双方是共同共有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中对共有关系有明确规定,共有人应当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因为共用墙的权属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可以先进行友好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定墙的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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