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
我最近离职了,之前在单位工作了好多年。听说有种叫视同缴费年限的说法,不太明白这是啥意思。想知道我离职后还能不能算有视同缴费年限,这对我以后的社保待遇有影响,所以特别想搞清楚这个问题。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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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实行社会保险制度之前,个人已经参加工作,但由于当时还没有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所以这段工作时间在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时,被视为已经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年限。简单来说,就是虽然实际上没缴费,但在政策上当作你已经缴费了。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这表明在特定情况下,视同缴费年限是被法律认可的。
一般来说,要判断离职后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通常对于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之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例如,老王在1992年之前就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当地从1992年开始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那么1992年之前老王在国企工作的这段时间就可能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另外,军人的军龄也可视同缴费年限。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六条,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所以,离职后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关键看你之前的工作经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情形。你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提供相关的 工作证明材料,让他们来确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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