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前期需要做哪些工作?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进行劳动仲裁前期,有多项重要工作需要完成。 首先是确认仲裁申请范围。劳动仲裁主要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适用劳动仲裁的范围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所以在申请前,要确保自己的纠纷属于上述可仲裁的范围。 其次是收集证据。证据在劳动仲裁中起着关键作用。要收集能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的证人证言等。如果是关于劳动报酬、加班工资等方面的争议,要收集相关的工资发放记录、加班通知等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然后是确定被申请人。明确你要申请仲裁的对象是谁,一般就是你的用人单位。要准确提供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接着是准备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最后是选择仲裁委员会。要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来选择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