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法溯及力问题采取的原则是什么?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时,对刑法溯及力不太理解。想知道在处理刑法溯及力问题时,到底采取什么样的原则呢?这些原则对实际的法律案件有什么影响呢?我希望能了解得更清楚一些。
展开 view-more
  • #刑法溯及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法的溯及力,简单来说,就是一部新的刑法生效后,对于它生效以前发生的、还没有经过审判或者判决还没确定的行为,能不能适用这部新刑法。如果能适用,这部新刑法就有溯及力;要是不能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对于刑法溯及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则: 第一,从旧原则。这个原则的意思是,不管新刑法是怎么规定的,一律适用行为发生时的旧刑法来处理案件。也就是说,新刑法没有溯及力。打个比方,张三在新刑法生效前犯了某个罪,按照从旧原则,就只能用当时的旧刑法来给他定罪量刑。 第二,从新原则。和从旧原则相反,从新原则是指,只要新刑法生效了,对于它生效以前还没审判或者判决没确定的行为,都适用新刑法。这就意味着新刑法有溯及力。比如李四在新刑法生效前有违法行为,按照从新原则,就要用新刑法来处理他的案件。 第三,从旧兼从轻原则。这是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的原则,我国刑法也采用了这个原则。这个原则首先强调适用旧刑法,也就是行为发生时的法律。但是,如果新刑法规定的处罚比旧刑法更轻,那就适用新刑法。例如王五在新刑法生效前犯了罪,旧刑法规定要判5年,新刑法规定只需要判3年,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就会适用新刑法判他3年。 第四,从新兼从轻原则。这个原则是以适用新刑法为主,但如果旧刑法规定的处罚更轻,就适用旧刑法。不过采用这个原则的国家比较少。 我国《刑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从旧兼从轻原则。该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这一规定既体现了对行为人行为时法律规定的尊重,又考虑到了有利于被告人的人道主义精神。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