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为6个月,3个月后能否辞职?
我和公司签的合同试用期是6个月,现在刚过3个月,我不太想在这干了,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我这个时候可以辞职吗?会不会有啥法律责任之类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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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在试用期为6个月,工作3个月后是可以辞职的。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试用期辞职相关的法律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选择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与正式劳动关系有所不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只要你提前三天以书面或者口头等合理方式告知公司你要辞职,三天之后就可以合法地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提前三天通知是法定要求。如果没有按照这个要求提前通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短期且合理的未提前通知,比如只少提前了一两天,通常不会认定造成实质性损失。 另外,在辞职时,你还需要做好工作交接等事宜。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将手头的工作交接给合适的人员,以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转。 总之,试用期6个月,工作3个月后你是可以辞职的,但要记得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并做好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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