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走后宅基地归属有什么问题?
我之前户口在农村老家,在村里有块宅基地。现在因为工作原因把户口迁到城市了,我就想问问,这户口迁走之后,原来村里的那块宅基地归属是咋样的啊?是还归我,还是会有其他变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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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户口迁走后宅基地归属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宅基地的相关概念。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当村民户口迁走时,宅基地的归属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全家户口都迁出农村,且转为非农业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不过,这里所说的收回是有前提条件的,对于宅基地上有房屋的情况,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虽然户口迁走了,但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只要房屋还存在,权利人就可以继续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从继承角度来说,如果子女户口迁出农村,父母去世后,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在宅基地上的房屋,从而继续使用该宅基地。但是,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等行为,待房屋自然倒塌后,宅基地就会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对于部分成员户口迁出的情况,比如家庭中只有个别成员将户口迁出农村,而其他成员户口还在农村,这种情况下,宅基地的使用权仍归该农户家庭,并不会因为个别成员户口的迁出而改变宅基地的归属。 综上所述,户口迁走后宅基地的归属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的户口迁移情况和宅基地上房屋的状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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