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法对小区广告有哪些规定?
我住的小区里,电梯、楼道到处都有广告。我不太清楚这些广告的设置有没有合规,收益都去哪儿了。想了解下物业法在小区广告方面到底是怎么规定的,这样心里也有个底。
展开


在我国,虽然没有专门一部名为“物业法”的法律,但涉及小区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广告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中。 首先,小区的公共区域,如电梯间、楼道、外墙等,这些部位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物业服务企业是受全体业主委托进行管理服务的。 关于小区广告的设置,物业服务企业如果要在小区公共区域设置广告,应当经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因为业主对小区公共区域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若物业未经授权擅自设置广告,就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对于小区广告的收益归属,《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同时,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小区广告收益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这笔收益可以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开广告收益的收支情况,以保障自身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