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在哪些情况下双方均有权承租?


根据相关婚姻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如果存在下述情况,双方均有权承租: 首先,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这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从结婚到打算离婚,时间超过了5年,那么即使公房是一方婚前承租的,另一方也有权要求承租。比如,夫妻2015年结婚,一方在2010年就承租了公房,到2020年之后离婚,另一方就可能有权承租该公房。 其次,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这种情况是说,夫妻双方都在承租公房一方的单位工作,哪怕结婚时间不足5年,双方也都有权承租。比如夫妻二人都在某国企工作,一方婚前就承租了单位的公房,离婚时两人还都在该单位,那么双方都能有承租权。 再者,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虽然公房的承租权是婚前取得,但婚后共同还款的行为,使得另一方也有权要求承租。例如,一方婚前借钱取得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一起还钱,离婚时另一方就可以主张自己的承租权利。 然后,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只要是婚后获得的公房承租权,无论申请主体是一方还是双方,离婚时双方都有权承租。 另外,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离婚时双方均有权承租。这是因为拆迁后的承租权是基于婚前承租公房衍生而来,所以双方都有权利。 还有,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离婚时双方都有权承租。 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离婚时双方也都有权承租。 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这种情况下离婚双方都有权承租。 最后,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具体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 相关概念: 公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 承租权:就是使用、租赁房屋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