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人向快递申请丢件索赔,快递应赔偿给谁?


收件人向快递申请丢件索赔,赔偿对象的确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寄件人和快递公司之间对于丢件赔偿对象有明确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执行 。比如双方签订的快递服务合同里写明了丢件后赔偿给某一方,那就依约处理。 要是没有约定的话,一般遵循以下原则:如果是保价的快件,按照保价金额赔偿,通常会赔偿给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 。因为保价是寄件人基于对货物价值的评估而进行的额外保障行为,所以赔偿会倾向于与寄件人相关 。 对于未保价的快件,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这种情况下,如果是网购场景,一般来说,货物交付给快递公司后,风险就转移给了买家。但实际操作中,卖家可能会先和买家协商,买家同意的话,卖家可以给买家重新补发一份包裹;买家不同意,买家申请退款,而卖家再去和快递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不过从法律角度,最终赔偿的对象可能是买家(因为买家承担了货物丢失的损失),也可能根据实际协商情况由卖家获得赔偿后再处理与买家的关系 。 此外,像《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也提到,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发生丢失等情况,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相关概念: 保价:就是寄件人向快递公司额外支付一定费用,声明所寄物品的价值,这样在物品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时,快递公司按照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果格式条款存在不合理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等情况,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