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份有关中夜班津贴的规定是什么?


中夜班津贴是对在中班、夜班工作的劳动者给予的一种补贴,用来补偿他们在特殊工作时段的额外付出。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中夜班津贴标准,各省份有各自的规定。 以上海为例,按照《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中、夜班等津贴标准的通知》,从事中班工作到二十二点以后下班的,中班津贴标准为二元二角。从事夜班工作到二十四点以后下班的,夜班津贴标准为三元四角。从事夜间连续工作十二小时的,夜间津贴标准为四元四角。五点前上班的早班职工的早餐补助费,调整为八角。正常日班在夜间值班的夜餐费,值班到二十二点以后的,可发给二元二角;通宵值班不睡觉的,可发给三元四角。 江苏省规定,根据《江苏省劳动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夜班津贴标准的通知》,三班制的中班津贴为5元,大夜班津贴为6元;两班制的夜班津贴为5元;常日班职工因生产(工作)需要,生产(工作)超过23点的发夜班津贴5元。在夜间(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工作不足三小时的不发夜班津贴。企业还能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结合自身工资制度,自主决定执行的标准和形式。 河北省的规定来自《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提高企业岗位津贴、夜班津贴标准的通知》,轮班性生产、作业岗位中,前夜班(含20点以前上班,20点至24点工作4个小时或接近4个小时)10元/班;后夜班(0点至8点上班,工作4个小时以上)12元/班。前夜班和后夜班连续上班超过10小时的,20元/夜。值班性岗位的夜班津贴则是10元/班。岗位津贴、夜班津贴发放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的在岗职工,按实际出勤工作班数计算。 此外,陕西规定,在二十四时以前上班的每人每班8 - 12元,零时以后上班的每人每班12 - 16元。其中,纺织、煤炭行业在二十四时以前上班的每人每班10 - 12元,零时以后上班的每人每班14 - 16元。湖南规定,中晚班(16时至24时)的津贴参考标准调整为每人每班4—10元;晚班(零时至8时)的津贴参考标准调整为每人每班5—12元。 相关概念: 中夜班津贴:是企业对员工在中班、夜班工作时,因工作时间特殊而给予的额外劳动报酬。 岗位津贴:是为了补偿职工在某些特殊劳动条件岗位劳动的额外消耗而建立的津贴。





